女子首付745万的房没了还要赔500万
在繁华的上海黄浦区,伍某颖(化名)的故事在2020年5月展开。她计划以总价1550万元购买一套价值不菲的商业用房,面积达到180.09平方米。她的购房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在支付了首付款745万元后,由于银行贷款审批的延误,导致尾款逾期,最终引发了一场法律纠纷。伍某颖因此被贴上了一个令人心痛的标签——“最惨购房者”。
这个故事的关键时间线和争议焦点值得深入挖掘。合同签订后,伍某颖本应在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首付款745万元。由于一些原因,她未能按时支付。在双方协商后,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了逾期利息,并设定了7月31日为最终付款期限。经过努力,伍某颖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首付。
接下来,故事转向了尾款的支付。按照约定,剩余的745万元尾款应在2020年8月30日前通过银行贷款支付。由于银行审批流程的复杂性,尾款直到10月29日才最终获批。但卖方已经失去了耐心,在9月30日便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
当案件走进法庭,一审的结果令人惊讶。法院认定伍某颖违约,判决她解除合同、退还房屋,并赔偿违约金、装修损失和其他费用,总计高达497.32万元。对于这个判决,伍某颖持有异议,她认为卖方的违约金和房价上涨所带来的利润已经超过了她的损失。而她自身因为违约赔偿所承担的费用以及后续购房成本的增加已经超过了千万。
这个故事在社会引起了广泛的反响。许多网友对违约金比例高达20%表示质疑,认为购房者因为银行的放款延迟而承担全部责任是不公平的。而伍某颖也已经表示搬离房屋并考虑上诉。对于法律启示方面,这个案例凸显了合同条款的重要性以及贷款风险防范的必要性。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的逾期后果使得法院能够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判决,强调契约精神的重要性。购房者需要预留充足的时间来应对贷款审批的不确定性,或者通过合同约定免责条款来规避风险。这个故事不仅是一个个体的遭遇,更是对每一个购房者的警示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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